公寓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寓管理 >> 正文

南职学字〔2020〕45号 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加强暑假留宿学生管理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 :2020-07-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求,部分学生因协助教师完成假期工作任务或参加比赛需于暑假期间留校,对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这部分学生进行了集中住宿安排。为加强留宿学生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留宿按照“谁组织、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保持与学生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信息,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如在留宿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负管理责任。

二、获批留宿的学生需服从学校住宿安排,全体学生(含年后才返校留宿的学生)于2020年8月2日17:00前,整理好自己的生活必需品搬到相应楼栋办理入住手续。于2020年9月5日12:00前搞好卫生,搬出留宿宿舍,退还钥匙,办理退宿手续,并配合管理员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

三、留宿学生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惜留宿宿舍的家具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搞好内务卫生。严禁留宿其他人员,严禁存放、使用违规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留宿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水电,关好门窗,拔掉插头。

四、暑假期间留宿学生集中住宿的公寓楼每晚24:00关门,早上6:00开门,学生需做好时间安排,按时归宿,严禁晚归或不归。

五、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留宿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学生存在违规行为的,取消住宿资格。

六、学生留宿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可拨打物业公司值班电话(2029110)报警。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暑假留校住宿安排汇总表

     2.假期留校住宿承诺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30日

关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