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6-15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财教〔2014〕130 号)文件精神,结合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加强受助学生异动管理,对于因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学、转学、休学、开除、死亡等原因不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或因违法、犯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的受助学生,学校应根据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取消其受助资格,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资助”要求,经二级学院核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取消商学院2018 级市场营销1 班林秋云等14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018-2019 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结余资金共计26000元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5日)如有异议,向校纪检监察室或学生工作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864952
学生工作处电话:0771-2029322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取消名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9日
附件: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取消名单表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学号 |
年级专业班级 |
原受资助等级 |
取消原因 |
需清退资金(元) |
1 |
林秋云 |
商学院 |
1803030232 |
2018级市场营销1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
2000 |
2 |
徐雪婷 |
商学院 |
1803200073 |
2018级连锁2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
2000 |
3 |
陈敏敏 |
财经学院 |
1603080157 |
2016级会计4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
2000 |
4 |
梁滢滢 |
旅游学院 |
1605240030 |
2016级西餐工艺1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 年 9 月 13 日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予以警告处分 |
2000 |
5 |
石玉堂 |
机电工程学院 |
1801030006 |
2018级模具1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2月12日退学 |
2000 |
6 |
陶焕鹏 |
艺术工程学院 |
1604380096 |
2016级室内艺术设计4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1月5日在宿舍存放和使用违规电器,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
2000 |
7 |
黄丽梅 |
艺术工程学院 |
1604040091 |
2016级环艺设计3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0月10日在宿舍存放和使用违规电器,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
2000 |
8 |
磨成东 |
艺术工程学院 |
1704350012 |
2017级建筑室内设计2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0月18日在宿舍存放和使用违规电器和旷课受留校察看处分 |
2000 |
9 |
莫汉玮 |
艺术工程学院 |
1604380134 |
2016级室内艺术设计4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1月5日在宿舍存放和使用违规电器,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
2000 |
10 |
覃思遥 |
艺术工程学院 |
1704350008 |
2017级建筑室内设计2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1月15日因旷课受留校察看处分 |
2000 |
11 |
梁浪乐 |
艺术工程学院 |
1704370012 |
2017级视传1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7年8月被剔除建档立卡资格 |
2000 |
12 |
滕慧娴 |
建筑工程学院 |
1806030230 |
2018级技术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2月5日退学 |
2000 |
13 |
卓小青 |
建筑工程学院 |
1706110003 |
2017级建筑设计1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2月4日退学 |
2000 |
14 |
黄美龄 |
公共管理学院 |
1808070044 |
2018级传播2班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18年10月26日在宿舍存放和使用违规电器,予以警告处分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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