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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院学生资助〔2022〕3号 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取消名单的通知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1-0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其中《附3:广西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三条:“高校要加强受助学生异动管理,对于因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学校应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对于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受助学生,学校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要求,经二级学院核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决定取消国际学院2019级港口与航运管理1班盘森鑫等58名学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取消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取消名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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