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教育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风险防范操作指南>的通知》(桂教办〔2019〕16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紧盯教育精准脱贫攻坚目标,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注重提高质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立德树人、教育扶贫中的重要抓手作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 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推动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以建立过程防控机制为主要抓手,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实现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明确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流程。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为: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宣传资助政策——发动学生申请——评议考核公示——足额发放资金——分类建档备存——投诉反馈。
第五条 排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风险点。
(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机构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未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受助资格评议小组,或成立了领导小组、评议小组,但构成人员未按规定设立;
2.领导小组、评议小组的成员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岗位之间没有形成互相分离和监督的关系,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
3.学校资助工作人员不稳定,资助专干经常换人,在岗人员不具备必要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财务数据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未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及评审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等,造成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2.未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造成工作推进无序、不力。
(三)政策宣传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未按规定要求宣传学生资助政策,造成资助工作滞后和遗漏;
2.未按要求方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造成政策知晓率不高,没有做到应知尽知,造成应报未报;
3.不按要求做到日常监测资助舆情或未妥善处置资助热点舆情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反应,影响教育事业形象。
(四)资助申请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未积极引导和主动发动学生提出资助申请,导致困难家庭学生不申报资助,造成应助未助;
2.未按要求指导受助学生认真填报《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和填报不规范、不真实的现象,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资助并造成“优亲厚友”、“人情资助”和“轮流坐庄”等违规申报行为的发生;
3.《申请表》内的相关内容填写不完整,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不签署意见,对内容审核、审批把关不严;
4.未将拟奖助名单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认真核对学生实际在校情况,以及未核查拟奖助人员是否有受学校处分等情况;
5.没有严格保护受助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受助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五)评审公示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学生资助项目需学校签署评审意见的,没有明确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没有签字或加盖签字章;
2.各级评审形式不够规范,班级未采取会议形式评议,二级学院未组织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开会评审且未通过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或未形成会议纪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开会评审且未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3.评议过程材料缺失。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在评审过程中,没有会议记录和照片等资料;
4.在评议受助学生环节中,没有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以不恰当方式公开学生家庭及个人信息的情形,给学生造成伤害;
5.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未对申请资料、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公示名单不按年级、班级分列,笼统进行公示;
6.未对公示期存有异议的情况进行审查后再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够,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没有结论;
7.二级学院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对突发事件、重大情况不按规定程序报告,擅自处置。
(六)资金发放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不按预算和规定项目使用学生资助经费,存在挪用、挤占资助金等违规情况;
2.对资助经费的发放不按管理制度执行。如发放现金、购物券、实物抵扣、奖助混用等;
3.奖助学金发放前,不按规定提交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等资金发放材料至校长办公会及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4.助学资金发放前,不按要求收集学生(或监护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未直接划款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资助卡,由他人违规代管、代领;
5.助学资金发放前,学生签领银行资助卡没有本人签字,未及时将资助金划入给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资助卡,或划款不成功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补发;
6.助学资金发放后,不按要求收集银行回单、发放签领表等存档材料;
7.助学资金发放后,学生无正常渠道了解是否发放和收到。
(七)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不按要求(分项目、分年度)建立资助档案;
2.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
3.档案管理不严格,导致档案损毁、遗失等;
4.因人员变动,无档案交接手续,造成档案丢失。
(八)投诉反馈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1.学校和二级学院对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存在拖延、推诿等不作为现象;
2.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不畅通,易对学校产生不信任。
第六条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
1.按要求成立校内各级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2.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工作流程、规范要求;
3.资助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财务数据处理等业务专长。
(二)强化制度建设。
1.实施学校学生资助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和完善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2.分项目制定教育资助实施方案、评审实施细则;
3.制定教育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自有资金分担机制。
(三)扩大政策宣传。
1.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利用每年毕业季宣传下一学段资助政策,每年开学季宣传本学段资助政策;
2.通过橱窗、板报、书信、校园网、融媒体平台、广播站、开学典礼、班队会、QQ群等多种渠道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四)积极发动申请。
1.积极引导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主动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受助材料;
2.按资助工作的要求逐项收集申报对象的资料;
3.要求申请对象规范填报相关《申请表》,表格填报要准确完整,相关内容如学生信息、班级和学校意见等填写要完整;
4.要将拟奖助的学生名单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对实际在校情况,并核查学生是否存在受学校处分的情形;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必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学生资助工作部门按时将无异议的申请材料汇总上报;
6.严禁泄露申请对象及其监护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7.要杜绝优亲厚友、人情资助和轮流坐庄等现象发生。
(五)规范评审公示。
1.坚持原则。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2.规范程序。按照资助项目要求,班级初评环节要填写班级评审意见,二级学院评审推荐环节要填写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学校评审环节要填写学校评审意见,并留存相应环节评审过程、会议记录(纪要)和照片等原始资料;
3.安全适度。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公示内容要适度,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4.学校、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申请资料、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审核,并将无异议的申请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5.学校、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期存有异议的情况必须进行再次审核及调整,对反映的合理要求,应在政策和法规范围内给予及时解决;
6.对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学校、二级学院应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得擅自处置。
(六)及时发放资金。
1.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定使用和管理学生资助经费;
2.对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以现金、购物券等形式发放,不得用实物进行抵扣,不得将资助金与学生成绩挂钩作为助学金评选和发放的标准;
3.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前,要按要求及时收集学生(或监护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4.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前要求“职务不相容”人员签字审核;
5.学生资助资金必须直接打入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内,不能违规代管代取;
6.学校要及时将学生资助金打入给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内,如转入不成功,需及时采取措施补发;
7.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后,要及时告知学生(或监护人)查收资助金,并按要求收集银行回单、签字原件等备案;
8.督促银行等相关合作单位不得泄露受助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七)严格档案管理。
1.要严格执行相关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分项目、分年度建立学生资助档案;
2.学生资助档案材料要齐全、完整、规范;
3.学校要强化岗位职责,优化存档设备和技术,提升档案管理意识和水平;
4.资助人员如需更换岗位时,需按档案交接手续规范办理交接,并将人员交接手续建档存放。
(八)畅通监督投诉通道。
1.学校、二级学院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要安装到显著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邀请教职工、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校内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2.学校主管部门对二级学院反映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应在政策和法规范围内及时回复;
3.要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七条 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紧盯教育精准脱贫攻坚目标,研究制定本部门(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风险防范方案,积极排查和防范资助管理工作风险点。
第八条 加强指导监督。学校要采取专家督导、过程督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内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开展调查研究,对学生资助工作风险防范机制进行全面业务指导。对存在走过场、工作不负责任、弄虛作假等形式主义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第九条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简报、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讲好资助故事,宣传资助成就,助力学生成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必须坚持“六个不准”和“六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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